中能集团官方网站

客服电话:4006-134-968

Technical & Communication
双碳知识

双碳知识
双碳知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双碳知识

关于绿色电力的“四问”

2025-09-18 8 收藏 返回列表
图片
图片

关于

绿色电力的

“四问”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绿色电力(简称“绿电”)作为一种清洁、低碳的能源形式,正逐渐成为能源消费的新趋势。近年来国家和北京市层面对绿电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1](以下简称《交能融合指导意见》)中强化了交通基础设施与能源的融合,其中对于绿电提出“推动公路沿线服务设施开展新能源汽车绿电就地直充,提升新能源汽车绿电消费比例”等要求。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北京市扩大绿电调入和消纳工作方案》中也对市政、交通等领域的市属国有企业提出了“绿电先行试用,到2025年绿电替代比例不低于40%”的要求。那么,什么是绿电?绿电对城市交通低碳转型意味着什么?绿电的获取方式有哪些?交通视角下对绿电有什么需要关注的方向?围绕以上问题,我院基于交通视角撰写了本文,为推进交能融合提供参考。


图片
图片

一问:什么是绿电?

图片
图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通知》[2](以下简称《绿电交易基本规则专章》),绿色电力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其中,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3],建档立卡是对并网在运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抽水蓄能和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赋予编码,即给项目发“身份证”,是项目全生命周期唯一的身份识别代码。

图片


图片
图片

二问:绿电对城市交通低碳转型

重要意义是什么?

图片

城市交通碳排放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交通工具消耗汽柴油等传统化石能源直接产生的碳排放;二是交通工具虽然使用了电能(如轨道交通、纯电动汽车),但如果上游生产的电力源自化石能源(如煤炭),也会产生相应的碳排放。根据《生态环境部 国家统计局关于发布2022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4],目前全国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为0.8325kgCO2/kWh,代表每消耗1度传统化石能源生产的电力,将产生0.8325kg碳排放。而绿电作为零碳能源,相较传统火力发电将会减少大量碳排放。因此,在双碳目标要求下,推动交通工具能源消耗从汽柴油转向新能源,同时持续提高绿电的消纳比例,是城市交通低碳转型的重要路径。


图片
图片

三问:绿电的

获取方式有哪些?

图片
图片

通过解读《绿电交易基本规划专章》《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结合对电力部门与交通行业企业的多方调研,绿电的获取方式主要分为自发自用和市场化交易两大类。

自发自用

在《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5]中,首次出现了自发自用的概念:“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而自发自用的绿电通常指的是个人或企业自行安装的太阳能发电、风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所发出的电力,优先用于自身的消纳,多余的电量可进行储存或并网。

自发自用模式相较一般的通过电网传输模式,具有以下优势:

一是可减少电力的损耗及对电网的冲击。通过电网进行电力传输一般会有损耗,且距离越远损耗比例越大。而自发自用模式下,自身消纳的电量无需上网,可减少电量的无效损失;同时,由于绿电生产具有间歇性(以光伏发电为例,大部分集中在午间太阳直射时段),绿电会大规模集中上网会加剧电网调峰难度,而自发自用模式下由于仅余电上网,会降低电网调度复杂度。在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6]中也提出鼓励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模式,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

二是自发自用绿电的经济性更强。以北京地铁15号线马泉营车辆段光伏发电项目为例,该项目总装机容量约1.2兆瓦,每年预计可为车辆段及正线输送约125万度的绿电[7]。据调查了解,该部分绿电全部自发自用,相较市场化交易每年能节省约20%的电费。

图片

图1 北京地铁15号线

马泉营车辆段光伏发电项目

市场化交易

当企业无法生产绿电或生产的总量不满足其绿电使用需求时,通常会采取市场化交易的形式去购买。在交易之中,通常会看到“绿电交易”以及“绿证交易”两种类型,而很多个人或企业也会对这两类名词有所混淆。实际上,绿电和绿证并非同一概念,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中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百问百答(2025年版)》[8],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是由政府或第三方机构向绿色电力核发的具有特殊标识的电子证书,通常每1000度电量对应1个绿证。由于电力的同质性,除专线供电(直供电)和自发自用等特殊情况外,电力上网后,从电网侧和用户侧均无法区分电力品类(即无法分辨是煤电还是绿色电力),只能从发电侧通过特殊标识予以区分,绿证由此应运而生。绿证信息包含项目基本情况和发电信息,能够对绿色电力进行准确溯源,与可再生能源电量一一对应,是证明绿色电力环境属性的标准化工具。绿证最终的持有者依据绿证数量,可对自身消费的绿色电力及用途进行公开,对外披露绿证用于产品制造、会议、活动、办公、体育文旅、企业或个人形象宣传、以及其他需要体现环境贡献等场合的信息,并在信息披露后申请核销绿证。结合上述描述来看,绿电指的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具体电量,而绿证是能证明绿色电力其环境属性的唯一凭证。

根据交易的标的物不同,分为绿电交易及绿证交易。

图片

图2 绿色电力证书示例

· 绿电交易 ·

根据《绿电交易基本规则专章》及《中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百问百答(2025年版)》,绿色电力交易是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品种,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核发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用以满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出售、购买绿色电力的需求。绿色电力交易需要交易双方有电网物理通道连接。因此,绿电交易是以电量作为交易主体进行交易,目的是购买方用于满足绿电实际使用的需求(可实际减少企业的碳排放)。而由于电力上网后无法分辨其来源,因此交易过程中同时获得的绿证交易凭证可以作为企业交易绿电的有效证明。以北京为例,依照《北京市扩大绿电调入和消纳工作方案》中对于绿电电量的消纳要求,地铁、公交、首发等行业企业主要通过绿电交易的形式购买绿电。

根据《绿电交易基本规则专章》,绿色电力交易组织模式主要包括省内绿色电力交易和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省内绿色电力交易是指由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通过电力直接交易的方式向计入本省网控制区的发电企业购买绿色电力。值得注意的是,本省网控制区并不等同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的地域范围。以京津冀地区为例,河北省的电力被分为冀北电力公司(管辖张家口、承德、廊坊、唐山、秦皇岛五市)和河北省电力公司(管辖石家庄及省内其余地级市),同时冀北电力公司和北京、天津共同构成京津唐电网统一控制,因此该区域内部的绿电交易也为省内电力交易。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也称省间绿电交易)是指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向非本省网控制区的发电企业购买绿电。

根据《绿电交易基本规则专章》,绿电交易主要包括双边协商1、挂牌交易2等。以电力用户(即购买方)的视角下,绿电交易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片

图3 绿电交易流程图3

1双边协商交易是指市场主体自主协商交易电量、价格等细节,通过绿色电力交易平台申报、确认、出清;

2挂牌交易是指市场主体一方通过绿色电力交易平台申报交易电量(电力)、价格等挂牌信息,另一方市场主体摘牌、确认、出清

3绿电交易流程图根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解读绘制

· 绿证交易 ·

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百问百答(2025年版)》,绿证交易一般指的是绿证单独交易,指买卖双方仅对绿证进行交易,不与物理电量绑定。绿证单独交易不受电网物理连接约束,在全国范围内自由交易。

一般情况下,无法直接接入或消纳物理绿电,但需要通过环境权益实现考评、ESG或品牌价值目标的单位是绿证交易的主要需求方,如上市公司、金融机构、航空公司等。

值得注意的是,绿证仅向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核发。绿证交易完成后,为方便电力用户对外展示,会生成绿证交易凭证。

图片

图4 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凭证示例

图片


图片
图片

四问:交通视角下对绿电

有什么需要关注的方向?

图片

城市绿电消费力度会持续加大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未来将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以北京市为例,根据碳达峰相关工作要求,“十五五”期间将持续增大绿电的外调力度,实现超三分之二的电力消费增量由绿电替代。为此,未来对于城市交通的绿电消费水平还将进一步提升。

鼓励交通基础设施

进行绿电的开发

根据《交能融合指导意见》,未来将着力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公路方面,将充分利用高速公路等公路沿线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监控中心,以及原省界收费站用地、边坡、隧道出入口、隔离带、互通立交、匝道圈中的土地建设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推动公路沿线服务设施开展新能源汽车绿电就地直充,提升新能源汽车绿电消费比例。枢纽方面,将统筹考虑货运枢纽、货运堆场、客运站、公交停车场等智慧化转型升级,以及冷链运输、车辆充(换)电等用能需求,科学利用厂房屋顶、枢纽场站内土地等资源开发分布式新能源,鼓励交通枢纽场站供冷供热使用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

鼓励交通基础设施

进行绿电的就近消纳

在《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更好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的导向。而在《交能融合指导意见》中,不仅提出了“到2027年,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非化石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比例稳步增加”的导向目标,也在具体任务中鼓励交通路域范围内交通基础设施就近消纳新能源,支持交通基础设施沿线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化交易,鼓励交通基础设施沿线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因地制宜开展直连或签订多年购售电协议,促进分布式新能源就近消纳。为此,建议城市交通行业在使用绿电时,以积极获取附近的绿电为主要方向之一,提升就近消纳水平。


图片






图片

参考文献


1

交通运输部, 等. (2025). 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规划发〔2025〕42号) [EB/OL].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4/content_7021087.htm

2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4). 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1123号) [EB/OL].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8/content_6970133.htm

3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4). 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 [EB/OL]. https://zfxxgk.nea.gov.cn/2024-07/24/c_1310783438.htm

4

生态环境部, 国家统计局. (2024). 关于发布2022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 [EB/OL].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412/t20241226_1099413.html

5

国务院 (2013). 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 [EB/OL].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3-07/15/content_2632.htm

6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5). 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EB/OL]. http://www.nea.gov.cn/20250530/2d67a6e49c044f2eacabe1fddf48d20f/c.html

7

北京日报. (2025). 车辆段加装光伏屋顶!地铁15号线马泉营车辆段每年多了125万度绿电 [EB/OL].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55440188116065735&wfr=spider&for=pc

8

国家能源局. (2025). 中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百问百答(2025年版) [EB/OL]. http://www.nea.gov.cn/20250318/78dbc76b24434bd9ae9db87c3e1f18eb/c.html





免责


你觉得这篇文章怎么样?

0 0

标签: